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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日星期五

中国网 “人肉搜索”的底线在哪里

高科技下无隐私。自从搭上网络的快车以后, "个人隐私"就变得更加不确定。美国一位参议员曾说,在这个信息社会,人们正在对自己的身份失去控制,私人生活正在成为市场上待价而沽的商品。说到规范 "人肉搜索",恐怕,这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难题,更是网络技术意义的难题。即便有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即使禁止网站泄露个人信息,但是,谁又不能剥夺网友搜索和发贴的权利?固然,要通过法律来守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来加强对网站个人隐私的保护,但是,相比法律,每一个公民更应该有尊重他人权利和隐私的 "自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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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星岛时评 by www.stnn.cc on 8/1/08

  今年初轰动一时的北京女白领因丈夫出轨跳楼自杀一事有新进展。其夫王菲遭遇网友"人肉搜索",个人信息被公开于网络,生活受到干扰,进而起诉网站,这是我国法院第一次受理此类网络侵权。
  受理该案的北京朝阳法院在首次开庭后发现案情复杂,遂将一个法官审理的简易程序升级至合议庭审理的普通程序,还召集包括互联网、法学专家在内的召开研讨会,又于7月9日召开54名法官联席会议。在其中,众专家、法官所关注的议题是,网站的义务该如何界定?网络上究竟什么算隐私?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集体言论自由之间如何平衡?烈女子纵身一跃引发的道德审判,最终或将演变为一场对互联网言论尺度的审判。(《青年周末》7月31日)
  就在前两天,天涯社区还曾出现"请求启动人肉搜索查找小偷下落!!必有重谢!"的帖子。可以说,网络上"人肉搜索"事件几乎天天都在发生。在人肉搜索之下,互联网不再是虚拟的,正如有人所言,"谁也不知道屏幕后是不是一条狗"的时代已经过去。"就算屏幕后是一条狗,人肉搜索引擎也能够将狗的品种、年龄、肩高、体重以及是否纯种,什么谱系等资料一一找出。" 有句话这样描述"人肉搜索":如果你恨他,就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当成千上万的人通过不同的途径对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的时候,这个被搜索的人,就像放在玻璃缸里的鱼,变得毫无隐私可言。
  历数近年来发生的"人肉搜索"案例,"人肉搜索"扮演的角色可谓亦正亦邪。在周正龙事件中,正是通过网友的齐心协力,那张假老虎的画皮才被一张张揭开。可是,在扮演道德监督者和正义化身的出现同时,"人肉搜索"也一度失控,甚至蔓延成网络暴力。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2006年的"铜须"事件就是典型。《魔兽世界》一玩家发帖自曝其妻与一玩家"铜须"发生一夜情。为了声讨"铜须",魔兽玩家们纷纷刷屏并组织抗议行动。之后,"铜须"真实身份被"人肉搜索"曝光,网上立马有人发起"万人追杀令"。但事后证明,这竟是一场荒诞的网络闹剧。然而,这给当事人所造成的伤害,却已经无法挽回。
  网络搜索而个人生活秩序受到干扰的事件还有很多,甚至,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也受到了严重威胁。在2001年,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发生一起命案。一位名叫埃米的少女被一名素不相识的男子枪杀。凶手在案发前从未见过死者,只是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在因特网上跟踪埃米,并从网上获知了她的工作日程和日常习惯,最后在埃米下班途中伺机作案。
  同样的故事还有现在的这个"死亡博客"里。不可否认,对其妻姜岩的死,在道义上,王菲是有责任的,也应受到舆论的谴责。但是,当他的个人隐私被"人肉搜索"暴露,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事情就走向了另一个反面。即便是一个罪犯,在民法上,他的隐私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然而,在虚拟网络"人肉搜索"中,网络的匿名性使得侵犯别人隐私的风险大大降低,而个人融入群体,在心理上又会获得一种安全感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再加上"道德至高点"的心理优越感,事件的好与坏就会被无限放大,而最终掩盖事实的真相。如果说"人肉搜索"是社会问题的折射,本质是人们对道德的一种表达,那么,在我看来,这种表达,一不小心,就很容易滑入多数人的暴政。
  传统的观点一般都认为,互联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空间,但是,从一系列的"人肉搜索"事件来看,在这个号称民主自由的空间中,经常会出现多数人的意见淹没少数人的意见,甚至对待少数意见进行人身攻击。"人肉搜索"还会演变为一场"网民的盛宴",成为一起群体娱乐事件。正如有人所描述的,一支支隐匿的身份躲在暗出射出的带毒之箭,一滴滴群情激愤的网络口水,就会在义愤填膺护卫道德准则的旗号下,用一种暴力的方式伤害别人,侵害另一方人的正当隐私权,淹没另一方人的正当表达的权利,进而衍生成一种扭曲的广场式狂欢。
  约翰·密尔在他的《论自由》中写道:"假定全体人类统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为正当。" 哈特也曾提出:"我们应该要知道,权力掌握在多数人手里的民主原则,并不意谓掌握权力的多数,即可不尊重少数的意志。"道德的合理性基于"善",但这并没有给予道德以"善"凌"恶"的充足理由。"人肉搜索"动不动就以道德鸟瞰的方式来裁夺他人的表达权利,在"道德"的口号下为自己开辟道路,这是一种"道德霸权"。
  高科技下无隐私。自从搭上网络的快车以后, "个人隐私"就变得更加不确定。美国一位参议员曾说,在这个信息社会,人们正在对自己的身份失去控制,私人生活正在成为市场上待价而沽的商品。说到规范 "人肉搜索",恐怕,这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难题,更是网络技术意义的难题。即便有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即使禁止网站泄露个人信息,但是,谁又不能剥夺网友搜索和发贴的权利?固然,要通过法律来守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来加强对网站个人隐私的保护,但是,相比法律,每一个公民更应该有尊重他人权利和隐私的 "自律精神"。(文/彭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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