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如何识别穷人是政府济困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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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东莞政府财力优厚,凭借多年发展积累的实力,要消化超出估算1倍多的"红包"开支,也许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东莞发红包遇到的麻烦,揭示了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政府如何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准确识别和锁定政策对象,以达到最佳的政策效果。东莞向生活困难人员发放生活补贴,首先考验的正是政府如何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的政策难题。日常生活中要识别一个穷人,人们凭常识经验即可实现,路边的乞丐、天桥下的流浪者,都是显而易见的弱势人群。而从公共政策层面,要区分何谓生活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却少有这样一目了然的效果。一旦这种划定与收入分配、福利政策挂钩,人们更会争搭便车,政府发放给谁、不发放给谁,政策执行过程就是对社会公正的考验。
因此,政府是否有能力完整识别和把握政策对象,这绝不是一个轻巧的问题。这种能力的缺失,轻则令二次分配走样,政策公平无存,重则令权力自我腐蚀,民生疾苦加剧。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非低保对象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弃婴、麻风病人等生活困难人士,往往有明显的个体或群体特征,统计掌握相对容易。一旦超出这些特征,要追求更精细更准确的政策把握,基层行政往往无能为力,或者只能扭曲执行,异化成低效甚至无效的政策细则。
明显的例子是各地出台低保群体的认定标准。在北京,养宠物狗者不能获低保;在重庆,有空调者不能获低保;在哈尔滨,有电脑者不能获低保;在济南,用手机者不能获低保。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依消费项目粗放控制固然是不得已,但低保政策对复杂社会生活的折损强就,便也备受诟病。还有城市索性推出低保听证制度,要求社区人士组成听证团民主投票,多数通过才能享受低保。这种民主手段的非正当使用,表明基层政府在如何识别穷人的问题上,确实已力不从心。
有学者指出,政府的公共政策应该建立在公民经济收入状况精细化统计的基础之上,如果缺乏完备的统计数据,政府决策就会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也不利于财政上的统筹安排。而给市民发放补贴是动用财政资金,有必要进行听证,要经过人大讨论和批准。这事实上都是强调,政府任何公共决策,在技术上必须要有尽可能详尽的科学论证,在价值上也要有尽可能充分的公开辩论,政策方能接近科学与民主。
因而,在政府出台济困措施的大好目的之下,也不应忽视潜在的公共政策问题。以法制化形式掌握公民经济收入状况,确立公共决策的信息基础,这些都是行政能力与水平问题,完全可以改善。需要区分的两类情形是,其一有能力无意愿,这是存在已久的行政权力监督问题;其二是有意愿无能力。基层政府在特定阶段以追求民生改善为政治正确,却发现政策所向,找不到也找不准政策想要帮扶的真正穷人。
当然,东莞政府发放临时生活补贴,从另一角度说明,基层政府在公共职能上已经或者正在告别既无意愿也无能力的糟糕状况,转而进入更复杂也更微妙的发展阶段。公众需要有能力也有意愿保障公民的现代政府。当基层政府能做到始终有意愿去关注穷人,也始终有能力识别穷人,给予他们及时的帮助和关心,方是政府现代行政技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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