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 易中天,试问“跑单”美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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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可谓大名鼎鼎的名人,长期从事文学、艺术、美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特别是在央视《百家讲坛》品《三国》后,更是声名大振,可在一桩房产交易上却不那么地道,台上大谈美学、人品,台下背信弃义、另行一套,堪称口是心非的"典范"。
购买别墅,享受现代高质量的生活,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追求,易中天有实力购买,是意料中的事情,又是教授,又是四处讲学,高收入谁也不会眼红,毕竟是劳动所得,可凡事也得讲游戏规则呀,正如您老人家讲学后,对方不付给您报酬,您会善罢甘休吗?显然不太可能。换句话说,从中介处觅得房源,且还填写了《求购委托书》,只要购房事实存在,意味着履行给付中介费是法律认可的义务,如果您连这个简单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我只能表示震惊与遗憾。
本来这件事不必闹出大动静来,既然中介掌握了您偷逃中介费的证据,十几万对您来说多大的事啊,只要您拿出诚意来,采取补救措施,中介决不会拉着横幅出您的洋相,讨要学汗钱,可您仗着自己是名人,非得搬出所谓的"房主并没有委托这两家中介公司",这个理由显然站不住脚,有关律师已驳斥了这一说法。
一个做学问的名人,一个在公众心目中非常高尚的学者,平时从事美学研究,大谈做人的道理,理应懂得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就买别墅"跑单"来说,名人变丢人,行为非常丑陋,实在不敢恭维。易中天该不该付给中介费,相信自有公论,法律会偏向名人吗?我们走着瞧好了。(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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