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如不反思,以后不止会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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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普曼 | 评论(20) | 标签:李亚鹏, 记者, 媒体
李亚鹏打记者对不对?当然不对;记者该不该打?当然该打!按照文明人制定的法律而言,李亚鹏这是用暴力袭击他人,香港的那个女记者到是很懂的法律,看到同行(同伴?)挨打后,高声连喊:报警!报警!于是仿佛阿拉丁神灯般的,警察来了。
记者当然感到很委屈,不断的展示脖子处留下的掌印,还哭诉道自己只不过是打工仔,老板让做自己能不做吗?潜台词很明显啊:你李亚鹏是自由的啊,我拍你,你可以躲啊;而我没办法,我不拍你,我要丢饭碗,要失业的,我压力大啊。结果呢,你还打我,不但打我,还弄坏的我相机——你不陪我钱,我回去怎么给老板交代?
看到媒体上报道的被打人的哭诉之后,我开始怀疑,他根本就不是一个记者——怪不得人们会用狗仔来形容这一批人,主人说扔根骨头到了东边,说:捡回来。他们立马摆头摇尾的过去叼了,有人阻拦他,他就咬你,咬不过你,就哭诉:我只是帮老板捡一根骨头,捡不回去我要丢饭碗的。
一个媒体的工作人员做到了这一步,还恬不知耻的称自己是在采访,自己是记者——不打你,打谁?
而一个媒体,由众多这样的记者架构起来,这个媒体会成为什么样子?近年以来,不断的有这样子的媒体的新闻出现,偷拍twins换衣服,追拍王菲、李亚鹏的孩子(我很少看娱乐新闻,只能列举如此,但是我们往前追溯,似乎可以追溯到戴安娜王妃的死亡)。而且这种在娱乐界弥漫的狗气,也开始浸染到其他的新闻领域,连内地的媒体都不能幸免。
单是最近,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成绩不好的女孩子被新加坡大学破格录取和比尔·盖茨在北京一亿元租四合院看奥运的新闻,我们媒体的工作人员们像狗仔队一样,嗅着四周,找那些足以引起大众轰动的蛛丝马迹,找到之后便迫不及待的举起来大声宣布:"看!这里是独假新闻。"
受众们大概听的不清楚,以为你们找到了"独家新闻"所以会兴冲冲的看一次,但是最后却发现受骗了。
要说这些社会新闻的媒体工作者,跟那些狗仔队相比,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狗仔们尚且还知道眼见为实,我说我拍到了李亚鹏的女儿,我就要拍到她 ——所以被打;而现在许多内地的新闻工作者呢,就坐在自己的屋子里,做梦的时候仿佛听到了一则新闻说比尔·盖茨要来北京租四合院看奥运会,于是打了一个冷战酒醒了,醒了后新闻就出来了。
如果遇到那些狗仔们,见一次打一次;那么见到那些连真实的最低的职业操守都没有的媒体们,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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